國立高雄女中化學科陳文靜老師責任編輯
道耳吞在 1808 年提出原子論(Atomic Theory),其要點如下:
(一)原子(atom)是組成化學元素(element)的最小粒子;它是不可分割(indivisible)的。
(二)針對每一特定元素,其原子皆完全相同。
(三)不同元素的原子具有不同的質量以及其他性質。
(四)化合物是由不同元素的原子所組成,其原子組成間一定是簡單整數比。
(五)原子粒子不能再切割為更小的粒子,且在任一化學反應中,原子不可加以摧毀,化學反應只是將原子加以重組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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